作者: aidao (愛到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Re: [新聞] 永和河濱公園女浮屍 證實是台大哲學系
時間: Wed Jun 13 01:34:03 2012

※ 引述《eddisontw (沙丘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IloveSogo (愛逛街的魚)》之銘言:
: : 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: : 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河濱公園11日早上發現一具女浮屍,警方比對失蹤協尋人口,懷疑是
: : 台大哲學系一年級學生林妤蓁,經林女家屬指認確定,警方為求慎重,仍會比對DNA進一
: : 步確認。
: : 上周六(8日)有目擊者看到一名女子從永福橋上跳河,但警消人員搜救不見人影,而直到
: : 11日早上才在保生路河濱公園發現女浮屍。19歲的台大學生林妤蓁已失聯3天,時間點與
: : 跳河女子吻合,家屬從桃園北上確定了身分,據稱林女留有遺書,但輕生原因仍待調查。
: : 另外,同是台大學生的獸醫系二年級香港僑生蘇浩德,10日晚間11點多,在台大第八宿舍
: : 的七樓頂跳樓,送醫急救後仍不治。警方調閱監視器,發現蘇生進入學長住的第八宿舍,
: : 搭電梯上了七樓頂,5分鐘後就墜樓。蘇生的家屬將從香港趕來辦理後事。
: : 21歲的蘇浩德住在第六宿舍,同寢室的室友表示,只覺得蘇生最近情緒有點怪,但不清楚
: : 他輕生原因;蘇生10日晚間還參加同社團學長畢業慶祝會。
: : 台大第八宿舍位於基隆路、長興路口,同宿舍學生表示,蘇浩德跳樓前,聽到有男生大哭
: : 的聲音,哭聲停止後,緊接著就聽到一聲巨響。蘇生跳樓前曾傳簡訊給一名應屆畢業的學
: : 長,學長向警方供稱,蘇生的簡訊內容提到「感謝這兩年來的照顧」。台大校方表示蘇生
: : 成績優異,一、二年級都拿過書卷獎,是全系的第一名,初判可能因感情因素而輕生。
: : 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20612/56334.htm
: : 最近台大是怎麼了... 大家要愛惜生命阿~~
: 其實 把自殺當作一個哲學問題討論 是相當有趣的
: 以下純學術探討,絕無教唆自殺:
: Chiles & Strosahl , 衡鑑、治療和個案管理的原則一書中,提到許多以下五個不同的自
: 殺哲學關。省思這些想法對自己而言,是有價值的。
: Ⅰ自殺是錯誤的:
: 自殺對生命尊嚴是種暴力。自殺對倖存者而言有不利的影響。自殺與謀
: 殺並沒有太大不同。
: Ⅱ自殺有時是可被允許的:
: 當其他選擇是不堪忍受時,自殺是被允許的,例如:有不可治
: 癒的身體疼痛。
: Ⅲ自殺並非道德或倫理的議題:
: 自殺是一種生命現象,就像生命中其他現象該被研究和探
: 索一般。
: Ⅳ自殺在某些情況下是正面的反應:
: 只要在理性和邏輯的思考之下,人有天生的權利去做
: 任何決定,這包括自殺的權利。
: Ⅴ自殺有本質上的正面價值:
: 自殺有正面價值,因為可以即刻地和重要的祖先或愛人再結
: 合。
: 愛惜生命 請勿自殺



關於第四點,容有不同意見。

 人有生存的本能,也有死亡的本能,因為人有生存的本能,所以人有生存的權利,同樣
 的,也有死亡的權利。

 但這種權利是否能與法律上的權利做相同類比?即,是否擁有生死權利,就有一定有權
 行使?恐怕很有問題。

 例如生的權利當中,包括滿足性欲的權利,但難道為了滿足性欲,我們就有權利不顧及
 他人的感受,進行強姦?

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那麼我們又憑什麼可以說:人有死亡的本能,所以我們有自殺的權
 利,並且可以任意自殺?

 強姦與自殺,乍看之下,似乎只有前者會對他人造成傷害,但強姦真正傷害到的不只是
身體,還包括被害人對性的自主權,甚至被害人家屬同樣也會受到精神傷害,很可能一
 輩子都無法復原。那麼,如果強姦對他人造成的精神傷害,社會無法接受並必須加以譴
 責,我們又憑什麼可以說,自殺不會對關愛自己的人造成無法接受的精神傷害?並且自
 己有權利行使?

很抱歉,如果只是從所謂權利的角度來看,怎麼樣都不覺得人有資格自殺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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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3.204.246.167
james732:那是不是沒人關愛的話就能死得理直氣壯XD 06/13 01:35
captdavince:強姦對受害者的家庭也是有精神傷害..硬是比自殺多一點 06/13 01:36
sleepwu:遊民表示: 06/13 01:36
illreal:你這樣講醜男都不能上街了 06/13 01:36
macassans:恩 06/13 01:36
captdavince:對我來說不鼓勵自殺.但是..他真的想走..就走吧... 06/13 01:37
captdavince:看不起的是那些口頭上說要自殺其實並不想死的人 06/13 01:37
Bonaqua:你舉錯例子了 .. 06/13 01:37
missbaby:所以你PO文對大家造成精神傷害 你可以行駛自主權嘛? 06/13 01:38
missbaby:怎麼看都不覺得你有PO文的權利 06/13 01:39
flydragon198:反之,沒有人關愛,甚至死了大家高興的就可以自殺?? 06/13 01:43
※ 編輯: aidao 來自: 123.204.246.167 (06/13 01:47)
james732:會想自殺的人,大概會假設自己已經沒人關愛了... 06/13 01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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