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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ogo911 (阿不思) 看板: car
標題: Re: [問題] 警察躲起來抓違規是否違反人權
時間: Sun Jun 17 23:46:14 2012

※ 引述《DOGtaiwan (狗狗台灣)》之銘言:
: 如題 本人今天因為闖紅燈
: 所以被警察開了紅單
: 這讓本人感到十分的震怒
: 因為平常高速公路 還是省道
: 都有標誌提醒你 禁止超速
: 就表示交通部不喜歡偷偷拍民眾
: 開罰單
: 造成不良觀感 也有侵犯人權之虞
: 但是今天警察卻跟交通部逆天而行
: 在角落偷偷拍本人罰單
: 讓本人感到很遺憾


波麗士大人今天因為抓闖紅燈

所以把民眾開了張紅單

這讓波麗士大人感到十分的遺憾

因為平常高速公路 還是省道

都有標誌提醒民眾 禁止超速

就表示波麗士大人不喜歡偷偷拍民眾

開罰單

造成不良觀感 也有減少國庫收入之虞


但是今天民眾卻跟波麗士大人作對而逆天而行

在路口見無看管而大大闖紅燈

讓波麗士大人感到很遺憾

萬一發生事故 是不 又對天對地怨嘆 波麗士辦事不力之說

造成國破家亡 人財損害 再怪說都是對方開太快都是別人的錯呢?


現在台灣就是一座鬼島 逆向超速闖紅燈 違規在先怪他人

無辜的司機路人 吃了多少冤案 而人財兩失

波麗士大人偷拍這個民眾的用意 絕對正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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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都是狗屎 狗屎人生 人生狗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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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1.255.14.12
SSSONIC:真的感到這樣很危險就應該當下車面攔下來勸導(很難?)或開 06/17 23:47
homerunball:槍 06/17 23:48
hokkaidosky:要是勸導有用就不用刑罰了 06/17 23:49
hokkaidosky:宣傳勸導不要酒駕闖紅燈也不是第一天的事情,考駕照也 06/17 23:51
hokkaidosky:都考過了都知道了,還要勸導什麼? 06/17 23:51
kenchenx:2F好笑 06/18 00:16
rianharry:2F~GJ~! 06/18 00:21
chihchien:不如定一條交通違規而肇事的話 加重刑責100%好了 06/18 00:21
hokkaidosky:如果有人認為需要攔下來先勸導,那個人倒是覺得乾脆用 06/18 00:24
hokkaidosky:計點的,第一次違規攔下來勸導並註記,反正現在不都開始 06/18 00:25
hokkaidosky:搞手持紀錄器,第二次違規就不用說了直接開罰,滿點就直 06/18 00:25
hokkaidosky:接給更重的刑責. 06/18 00:26
keita9:2F上次沒搶到這次終於搶到拉 06/18 00:58
waterdesign:勸導有用? 罰錢比較實在啦... 06/18 01:15
niuniucat:台灣警政機關就是太窩灢了,如果警察追肇事車 贓車 毒車 06/18 01:20
niuniucat:都能夠像美國一樣直接開槍不用在那邊喊半天+對空鳴槍 06/18 01:21
niuniucat:然後開槍還要寫報告,台灣交通會好很多... 06/18 01:22
niuniucat:也不會有人敢在這邊耍白目發廢文 06/18 01:24
waterdesign:開玩笑? 開槍? 馬上叫民代整死你! 06/18 01:27
niuniucat:所以鬼島不意外~ 06/18 01: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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